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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9 10:12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现将《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及条件

引进前在桂林市外学习或工作(含驻桂林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或本土人才离开桂林后一年后返回,于2019年7月21日(含)之后全职或柔性引进至我校,且为《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号)(附件1)中所述第一至第六类人才,或具有与第一至第六类人才相当业绩水平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2019年7月21日(含)之后达到《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第二十五条所述“丹桂育才奖”认定条件的人才。

二、申报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男性不超过57岁、女性不超过52岁,顶尖人才年龄视具体情况可适度放宽。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职引进类:申报对象人事关系须转入我校或依法在桂林市缴纳社会保险,且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

2.柔性引进类:申报对象需以产业和项目为纽带,与我校签订3年及以上柔性引进协议。

三、认定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按要求备齐以下材料:

(一)申报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材料。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三)引进方式佐证材料

1.全职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或入编证明材料,以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在桂林缴纳个税的凭证。若人才未在桂林市缴纳社保的需根据实际补充相关材料:用人单位为申报人在异地缴纳申报的证明或每月工资转账的银行记录凭证。

2.柔性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须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绩效考核办法等,以及引进单位已支付薪酬的证明材料和人才为引进单位服务的有效凭证(含邮件往来、会谈记录、往返交通票、影音资料、远程指导记录等)。

(四)人才价值与贡献佐证材料:能展现人才价值,体现与《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述第一至第六类人才相当的佐证材料,用于人才评价时供评委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在桂林承担的重大项目及进展、工作贡献和成效、所获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身份批文等。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模式(操作方法见附件4),申报第一至第六类人才的申报对象,请登陆“桂林市人才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lrc.org.cn:9001)”进行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无需上传佐证材料)。发起认定申报后,再填写《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并请仔细阅读表格所附“注意事项”,按本通知第三项“认定申报材料”的要求备齐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准备2份,如所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需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盖章处标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填报《桂林市2022年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5)。

(二)本次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申报的,本次不再受理,将纳入下一年度申报受理范畴。

(三)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24日下午3点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所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8219办公室。未尽事宜,请联系刘昊灏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6128。

附件: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22〕11号)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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