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后档案、人事关系、户口的去向

作者: 时间:2021-05-06 点击数:

毕业生在离校时需要处理个人的档案、人事关系、户口,这些都关系到毕业生未来几年甚至一生的工作和生活。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在毕业生离校前(每年的5-6月份)安排各专业辅导员收集、核对毕业生离校后档案、人事关系、户口的寄送和迁移地址。

一、档案、人事关系、户口之间有什么关系?

档案大部分时间个人是不能接触的,都是由国家的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个人和私营企业不能管理,其寄送也是由国家规定的邮政单位寄送,个人不能携带。而接收档案的国家单位就是你人事关系的管理单位,人事关系的体现就是《报到证》,人事关系的管理单位就写在你的《报到证》上。户口没有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户口不需要做任何处理,户口迁入学校的需和人事关系一起迁移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市(县、区)辖区内。

因此,《报到证》上打印的单位决定着你的档案、人事关系、户口的去向。

二、《报到证》打印单位的选择

1.回生源地报到(《报到证》打印生源地人才管理机构)

所有毕业生均可选择此项(包括已就业的毕业生),选择此项的毕业生《报到证》会打印生源地的人才管理部门,档案也会在毕业后寄往该单位,具体哪个单位由学校依据毕业生的生源地自动生成,毕业生只需要如实准确的向学校报告生源地即可。毕业生离校后凭学校发的《报到证》到该单位报到,档案也会随后寄到,此后由该单位长期保管毕业生的档案和人事关系。

2.工作单位报到(《报到证》开往工作单位)

只有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材料才能选择该项,有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是国有企业或国有事业单位,具备接收和保管档案的权力,且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凭《报到证》报到,保管毕业生档案,此类情况请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准确的接收档案的部门名称和地址即可。

2)单位没有保管档案的权力但要求毕业生凭《报到证》报到的,此类情况请单位负责联系所在辖区人才机构,托管毕业生档案和人事关系,并向学校提供档案托管证明。

3.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此人才交流中心不在生源所在地市辖区内)

选择此类方式的毕业生必须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材料,用人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愿意接收档案和人事关系;毕业生需提供以下3个证明:(1)就业材料;(2)人才交流中心接收证明;(3)单位开具不能接收该生档案,同意该生将档案保存在当地人才中心的证明。

4.暂缓派遣、学校保留档案

部分毕业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暂缓打印《报到证》、暂缓寄送档案,此类毕业生需在两年内在《就业圈APP》或前往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南宁市)打印《报到证》,回学校转移档案。

特别提醒:若毕业后超过两年仍未打印《报到证》的,按自动放弃报到资格处理,人事关系也随之失效。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电话:0773-3696366 传真:0773-3696266   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 (兼传真)
版权所有:安止白菜网(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就业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