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
请各系贷款毕业生(详见附件)于6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并进行“贷款确认”申请,完成确认后回学校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后,从系统中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在“借款人签字”处签字确认,加按右手食指手印(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保存,一份交由学校留存),并将确认表提交至所在系,由所在系统一收集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各系要督促学生务必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将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将来的个人信用贷款造成一定的影响。
各系于6月20日(星期一)前将签字按好手印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统一交至学生工作处210办公室。
二、做好贷款毕业生就学信息变更工作
学生毕业后考取研究生的须在毕业当年8月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贷款合同、学生证等)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支付利息。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变更申请后,系统中录入相关变更信息,打印《就学信息变更单》,经学生及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确认后生效。如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如学生未按时归还就属于违约行为。
三、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
各系要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告知学生还款流程,提醒学生积极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并主动告知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己最新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和本金。
联系人:黎春睿 联系电话:3696269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6年5月31日